文件下载:78-34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的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再保险

原告: 未亡配偶
被申请人: 雇主
ROD案例编号: 1986年8月25日

董事会:Joseph P. 康纳斯,老., Chairman; Paul R. 院长,受托人. Jordan,受托人; William Miller,受托人; Donald E. 皮尔斯,小.,受托人.

根据美国煤矿工人联合会(“UMWA”)1950年福利计划和信托的第九条, 并根据美国劳工部授予的豁免授权, 受托人审查了有关雇主根据雇主福利计划条款向雇员的未亡配偶提供意外死亡福利的争议的事实和情况.

背景事实

投诉人是一名雇员的遗属,该雇员于七月二十日因心脏病发作去世, 1978年与被告一起从事机密工作. 申诉人获得了未亡配偶养恤金, 8月1日生效, 1978, 自该日期起,答辩人已提供了医疗福利. 此外,被投诉人还向投诉人提供了1.2万美元的人寿保险金.

1982年2月下旬肯塔基州工人赔偿委员会提出的意见, 委员会确定,雇员的死亡部分是由于他为答辩人所做的工作造成的. 委员会发现,25%的死亡归因于工伤,75%归因于潜在的心脏病.

投诉人的代表辩称,因为雇员因工作相关职责而死亡, 雇员的未亡配偶有资格领取$24,根据第ii条B款支付的意外死亡赔偿金. (1)(b)雇主福利计划. 代表要求被投诉人向投诉人提供12美元,欠她的死亡抚恤金余额.

申诉人声称,申诉人的丈夫在工作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被告认为24美元,如果死亡是由于身体虚弱造成的,则不支付意外死亡抚恤金, 他认为心脏病发作被认为是身体虚弱.

争端

被投诉人是否有责任向投诉人提供$24,第III条B项下的意外死亡抚恤金.(1)(b)雇主福利计划?

双方立场

投诉人的立场:被投诉人负责向投诉人提供24美元的余额,000英镑意外死亡抚恤金.

被投诉人的立场:被投诉人不需要向投诉人提供意外死亡抚恤金,因为投诉人的丈夫部分死于身体虚弱.

相关的规定

雇主福利计划第I(1)、(2)和(4)条规定:

篇文章中,我. 定义

下列术语具有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1) “雇主”指(雇主名称)

(2) “工资协议”指1978年全国烟煤工资协议, 如不时修订及任何后续协议.

(4) “雇员”系指为雇主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 有资格获得本协议项下的福利.

第三条B. (1)提供:

B. 人寿及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

(1) 积极的员工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人身、意外死亡和伤残保险, 如第十一条所述, A和C部分(3), 按照以下时间表:

(a) 雇员因暴力以外的原因死亡, 外部和偶然的手段, 12美元的人寿保险,000美元将支付给雇员的指定受益人.

(b) 以下文(d)为准, 仅因暴力致死的雇员, 外部和偶然的手段, 人寿保险金额为24美元,000美元将支付给雇员的指定受益人.

(d) 全部或部分由疾病造成的意外死亡或伤残赔偿金不予支付, 身体或精神上的虚弱, 尿疹或细菌感染, 疝, 自杀, 故意自残, 起义, 或者战争行为.

讨论

根据第三条B款. (1)(b), a $24,如果雇员仅因暴力致死,则应支付000英镑的人寿保险赔偿金, 外部和偶然的手段. 此外,第三条B. (1)(d)规定,如果雇员的死亡全部或部分是由疾病或身体虚弱造成的,则不应支付意外死亡赔偿金. 因为申诉人丈夫的死亡不仅仅是由于外部手段造成的, 正如肯塔基工人补偿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所表明的那样, 投诉人没有资格获得这24美元,000元死亡抚恤金.

受托人的意见

被投诉人不负责向投诉人提供$24,000英镑意外死亡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