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8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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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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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保险

原告: 残疾员工
被申请人: 雇主
ROD案例编号: 81-557——1985年3月25日

Board of Trustees: Harrison Combs, Chairman; Joseph P. Brennan, Trustee; William Miller, Trustee; Paul R. 迪恩,受托人.

根据美国煤矿工人联合会(“UMWA”)1950年福利计划和信托的第九条, 并根据美国劳工部授予的豁免授权, 受托人已经审查了有关雇主根据雇主福利计划条款为残疾雇员提供健康福利的争议的事实和情况. 他们在此就此事发表意见.

背景事实

投诉人在1月24日前一直是被投诉人的机密雇员, 1983, 当他在工作中受伤时. 雇主先前向皇冠搏彩中心网站提交的信息显示,他总共工作了2年,在紧接事故发生前的24个月内有338小时. 1984年10月,原告获得了工人赔偿. 尽管答辩人继续为他提供医疗保险,直到1月24日, 1984, 申诉人认为,他的保险应延长至1984年1月整个月. 被投诉人认为,根据1981年《官方网站》第11条的规定,它只对申诉人负责52周的健康保险.

争端

被投诉人负责在什么期间为投诉人提供医疗保险?

双方立场

投诉人的立场:被投诉人负责提供投诉人至1月31日的医疗保险, 1984.

答辩人的立场:答辩人负责1月24日之前的医疗保险, 1984, 1981年《官方网站》第十一条规定.

相关的规定

1981年全国烟煤工资协定第11条(c)款规定:

第11条-疾病和事故津贴

第(c)节开始和期限

疾病和事故津贴从因事故致残的第一天起计算, 由于生病而残疾的第八天, 除非雇员因致残疾病而住院,需要手术治疗或重症监护, 福利从住院的第一个全天开始.

因事故致残津贴, 要么上班,要么下班, 应支付最多52周, 无论事故发生时雇员在雇主的分类雇佣期有多长.

雇主福利计划第I(1)、(2)和(4)条规定:

第一条-定义

下列术语具有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1) “雇主”指(煤炭公司).

(2) “工资协议”指1981年《官方网站》, 如不时修订及任何后续协议.

(4) “雇员”系指为雇主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 有资格获得本协议项下的福利.

第二条. 雇主福利计划C(3)规定:

第二条-资格

C. 残疾员工

除了领取养恤金福利并因此有权根据本条B款领取健康福利的残疾养恤金领取人之外, 第3条规定的健康福利也应提供给下列任何雇员:

(3) 是接收还是会接收?, 正确应用后, 有资格根据工资协议领取疾病和事故福利.
还应向上述第(3)项所述的员工提供人寿、意外死亡和肢解保险.

第三条. 雇主福利计划第D(1)(a)及(b)条规定:

第三条-福利

D. 一般规定

(1) 续保

(a) 裁员

如果雇员因裁员而停止工作, 健康的延续, 人寿、意外死亡和肢解保险的保险范围如下:

工作时数
24 .雇主
连续日历月
紧接前一时期 保险期限
雇员入职日期 最后一次工作日期的延续

2000小时以上 月加余额
12个月
500或更多,但少于 月加余额
2000小时 6个月
少于500小时 30天

(b) 残疾

第二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部分C, 雇员因残疾而停止工作, 雇员将有资格继续保持健康, (i)有资格领取疾病和意外福利金的期间内,残疾时的人寿和意外死亡和肢解保险, 或(ii)上述附表(a)所列期间.

讨论

第三条D. 雇主福利计划第(1)(b)条规定, 第二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部分C, 雇员因残疾而停止工作, 雇员将有资格继续保持健康, 身残时的人寿、意外死亡和肢解保险,以(i)有资格领取疾病和意外福利金的期间较长者为准, 或(ii)指明的时间表所规定的期间. 工作时间超过2小时的雇员,在他最后一次工作日期之前的24个月期间内的000小时有资格在他最后一次工作的月份加上12个月的余额内继续享有保险. 投诉人于1976年至1月24日受雇于答辩人, 1983, 当他因工作事故而致残时. 投诉人工作时间超过2小时,在被访者最后一次工作日期前的24个月内,他的工作时数为000小时. 根据1981年全国烟煤工资协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他有资格获得疾病和意外福利金&A)最长52周,从残疾的第一天开始.

根据第三条.D. 雇主福利计划的规定和第三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C. 用于决定是否继续承保, 投诉人有资格在他最后工作的当月剩余时间加上12个月继续享有保险, 或到1月31日, 1984. 因此,由于这段时间比他在S下有权享有的时间更长&A规定,投诉人有资格获得到1984年1月31日的保险.

受托人的意见

受托人认为,被投诉人有责任向投诉人提供直至1月31日(包括1月31日)的福利保障,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