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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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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保险

原告: 员工
被申请人: 雇主
ROD案例编号: 88-076 - 1989年9月26日

董事会:Joseph P. 康纳斯,老., Chairman; Paul R. Dean, Trustee; William Miller, Trustee; Donald E. 皮尔斯,小., Trustee; Thomas H. Saggau,受托人.

根据美国煤矿工人联合会(“UMWA”)1950年福利计划和信托的第九条, 并根据美国劳工部授予的豁免授权, 受托人已经审查了这一争议的事实和情况,涉及在雇主福利计划条款下实施保持无害程序.

背景事实

On May 11, 1988, surgery was performed on the 员工’s spouse; the surgeon’s charge was $315. 雇主付给外科医生232美元,但拒绝支付剩余的83美元,认为这是多余的费用. 保险公司给雇员发了一封日期为6月7日的信, 1988, 请求其书面同意协商解决方案或在提供商为收取余款而发起的任何法律诉讼中为其辩护. 该信函指出,未经书面同意,雇主不能代表雇员行事,并指示雇员在十天内提供书面同意.

雇员的妻子辩称,他们直到6月24日才收到保险公司的来信, 1988, 当她从邮局取信的时候. 她说,她没有仔细阅读这封信,因为她和申诉人当天正准备休假两周. 申诉人的妻子还说,当他们度假回来时,她没有签署并归还同意书,因为她找不到.

8月30日, 1988, 医生向犹他州巡回法院提出索赔,要求雇员的妻子赔偿109美元(83美元医疗费加上滞纳金和诉讼费)。. 雇员的妻子收到日期为8月30日的传票, 1988年9月21日出庭, 1988. 雇员的妻子说,当她收到传票时, 她联系了保险公司,索要另一份同意书. 她的请求被拒绝,雇主拒绝尝试与提供商解决此事或在法庭上为她辩护,因为她没有按要求及时提供书面同意. 1988年9月20日,雇员的妻子付给医生109美元以代替出庭.

争端

雇主是否被要求使雇员免受提供方收取过高费用的影响.

双方立场

雇员的地位:雇主应使雇员免受提供方试图收取过高费用的伤害.

雇主的立场:由于雇员没有及时签署并归还一份书面同意雇主代表其进行干预的表格,雇主没有被要求使雇员免受伤害.

相关的规定

第三条. A. 《皇冠搏彩中心网站》第(10)(b)条部分规定:

(10) 一般规定

(b) 政府

计划管理人有权颁布实施和管理本计划的规章制度, 该等规章制度对与根据本计划领取福利的受益人打交道的所有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A. (10)(g) 3. 的“雇主福利计划”规定:

(g) 利益解释(EOB),成本控制和保持无害

3. 雇主和妇女协会一致认为,收费过高和保健费用不断上涨是一个共同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在任何情况下,提供者试图收取过高的费用或对医疗上不必要的服务收取费用, 如计划中所定义, 来自受益人, 计划管理人或其代理人应, 经受益人书面同意, 试着解决这个问题, 通过协商解决方案或为提供商发起的任何法律诉讼进行辩护. 计划管理人或其代理人是否代表受益人协商事项的解决方案或为法律诉讼进行辩护, 受益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费用, 定居点, 与案件有关的判决或者其他费用, 但可能对提供商在本计划项下未提供的任何服务负责. 计划管理人或其代理人应全权控制答辩的进行, 包括对索赔是否应和解或对不利裁决是否应上诉的决定.

第三条. A. (11) (a) 12. 的“雇主福利计划”规定:

(11) 一般的除外

(a) 除本计划中另有规定的特定除外事项外, 以下情况也不提供福利:

12. 过多的费用.

讨论

根据第三条. A. (11)(a) 12. 在雇主福利计划中,超额收费并不获提供福利. 第三条. A. (10)(g) 3. 的规定,计划管理人应, 经受益人书面同意,“试图与受益人谈判或保护受益人免受试图收取过高服务费的提供者的侵害. 雇主是否协商解决方案或为法律诉讼辩护, 受益人不负责与超额费用索赔有关的任何费用. 这被称为该计划的“保持无害”条款.

第三条. A. 本计划第(10)(b)条规定,雇主有权颁布管理本计划所需的规章制度. 如果合理和有效地传达给员工, 雇主的规则, 包括所有必要的保持无害程序, 对所有在计划下与受益人打交道的人有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下, 在确定提供商收费过高的情况下,雇主将其既定程序告知雇员. 6月7日的信, 1988, 雇主通知雇员将协商解决方案或在法律诉讼中为雇员辩护, 如果雇员提供他的书面同意, 如果没有得到书面同意, 员工可能对有争议的费用负责. 信中要求签署的同意书在10天内归还.

本案件的争议起因于雇员及其妻子在6月24日收到的同意书上均未签字并归还, 1988. 在9月1日之前,没有证据表明雇员或其妻子就该费用与雇主联系或要求更换同意书, 1988. 到那时, 该雇员的妻子已被供应商起诉,要求收取超额收费,并定于九月二十一日出庭, 1988. 雇主当时拒绝执行其保持无害程序. 雇主注意到,它不会仅仅因为未在收到信件后10天内表示同意而拒绝使雇员免受伤害, 但它确实要求及时归还表格. 雇主要求及时提供书面同意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雇主需要时间来协商解决方案或准备在提供方发起的任何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 并可能因员工未能及时返回同意而在此尝试中受到损害. 因乙方未按第三条规定提供书面同意. A. (10)(g) 3. 未能遵守雇主制定的明确传达的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拒绝使雇员免受伤害是合理的.

受托人的意见

因为雇员没有遵循雇主明确建立和传达的保持无害程序,并提供及时的回应, 雇主不需要使雇员免受伤害, 在这个例子中.